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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推行“三勤”举措守护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

来源:南平支队 作者:刘华钦 时间:2025-04-30 16:4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

  2024年,南平市有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371处。市以联合监管、宣传培训、熟悉演练“三勤”举措为抓手,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提升文物古建筑单位火灾防控水平。

  联合监管,精准防控“勤排查”各地消防联合文旅、应急、民宗等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。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检查人员责令文物古建筑负责人立即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措施与期限,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度,杜绝隐患反弹。文保单位安装视频监控、独立烟感、智慧用电等设备,接入公安、应急和文保管理系统,每日对监控设施设备进行巡视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。建瓯市财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等级和消防等级分别给予巡管员每月500元、400元、200元的补助,每月底由各乡镇(街道)或文物部门对每名巡管员积分进行统计,完成当日巡查工作的予以10积分(1积分折合人民币1元),发放相应补助。

  知识普及,高效宣传“勤培训”各地消防联合多部门,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,开展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。支队发动宣讲队联合发动乡镇网格员、消防志愿者,定期深入文物古建筑单位及其周边区域,通过案例分析、现场演示等形式,向群众普及火灾预防、火警报警、初期火灾扑救、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,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。各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发挥退休教师、村(居)干部、网格员等群体组成文物保护理事会,构建群众“自治平台”,宣传党和国家文物保护政策,制定文物保护公约、执行文物保护公约、监督文物保护工作。

  熟悉演练,深入场所“勤指导”各地消防对文物古建筑进行分级分类,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。定期组织消防指战员深入辖区文物古建筑,开展“六熟悉”演练,详细掌握建筑结构、重点部位分布、周边道路状况、水源位置以及市政消火栓布局等信息,做到对文物古建筑消防情况“底数清、情况明”。同时,对文物古建筑单位的微型消防站进行指导,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,开展实效性、针对性的实战演练。通过演练,增强微型消防站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,提升其与消防队伍的协同作战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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