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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柯佳勇、胡旭东、陈祖严等3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

来源: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作者: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时间:2024-01-17 18:39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

福州市人民政府:

  你市《关于评定柯佳勇、胡旭东、陈祖严等3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》(榕政综〔202325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  柯佳勇,男,汉族,1981年6月22日出生,籍贯福建省永泰县葛岭镇,户籍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,中共党员,2003年3月参加工作,生前系永泰县公安局塘前派出所所长、一级警长

  胡旭东,男,汉族,1997年5月3日出生,籍贯湖南省邵东县魏家桥镇,户籍湖南省邵东县魏家桥镇灰仓村18组15号,2022年3月入职,生前系永泰县消防救援大队葛岭消防救援站三班政府专职副班长

  陈祖严,男,汉族,1992年9月17日出生,籍贯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,户籍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马洋小区271号2018年7月入职,生前系永泰县消防救援大队葛岭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驾驶员。

  2023年9月5日,柯佳勇、胡旭东、陈祖严同志在执行防抗台风“海葵”抢险救灾任务中,为营救被困于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附近两名群众而牺牲。

  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同意评定柯佳勇、胡旭东、陈祖严同志为烈士。

  福建省人民政府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月15日